2006年5月1日,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改制,成为自负盈亏的企业性组织,这在韩国中央国家机关中尚属首例。
同时,KIPO修改了专利费用收取办法,并简化了相关程序,从而减轻申请人负担,加强对其利益的保护。此次调整收费、简化程序所涉及的主要内容有:
部分降低专利年费;
在过去制度下,维持专利权的年费每3年翻一倍。
因此,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必须为维持其专有权付出很高的费用成本。
取消优先审查程序下根据权利要求数量收取的附加费;
过去,适用优先审查程序时会根据权利要求的数量收取一定的附加费;
修改后将取消这种附加费。无论有多少项权利要求,优先审查费用将固定为167,000韩元(约合167美元)。
简化专利证书保险程序;
简化请求减免费用的举证程序;
简化缴纳年费的相应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