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或者个人总是想自己的发明专利能够及时的得到授权,这样才能尽早的为企业或者个人提供服务,那么到底发明专利申请究竟多久才能授权呢?目前发明专利授权周期稳定在22个月左右。下面咱们就一起看看他的具体案例解析吧。
邓某于2015年9月研发出一种治疗风湿疾病的药物,并于当月委托某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发明专利。2015年11月,某医药公司提出以80万元购买邓某的专利技术,但前提是邓某必须于2016年10月前取得专利证书,邓某以为从申请之日起一年之内就可取得专利证书,不过,邓某为了慎重,还是特意向某专利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咨询,被告知发明专利申请一般需要二年时间才能授权。
请问:邓某什么时候才能获得专利授权?
本案主要涉及的是发明专利申请多长时间才能授权的问题。
依据我国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因此,实用新型和外观实行形式审查制度,形式审查通过后就可以授权公告。而发明则实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制度,即专利局在对申请案件进行审查时,不仅要对申请案件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还要对申请案件中的发明创造是否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实质性件进行审查。所以,发明专利申请所需时间比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长,一般来说,发明专利从申请到发放权利证书需要2-3年的时间。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月5日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2017年主要工作进展》文件显示,目前发明专利授权周期稳定在22个月左右。
本案中,邓某的发明专利在2015年9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了专利申请文件,如果申请文件无须补充或修改的,按照现在的审查流程,一般22个月可获得专利授权,但如果文件不齐或专利文件撰写不妥需要补充或修正的,那时间上就会有所延长。
因发明专利审查周期长,而实用新型较短,往往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发证了,发明专利可能才刚刚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所以通常采用发明和实用新型同时申请的形式,先拿到一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证书以尽快维护自身的权益。
而且,《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五款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自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之日起终止,即在发明的答复过程中,为了能获得发明的授权而提交了实用新型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其生效条件也应明确是发明的授权,若审查员针对发明又审查出其他的问题,导致该发明无法授权时,该实用新型的放弃专利权声明是不会生效的。因此,实用新型和发明的保护时间是无缝对接的,不需要担心实用新型授权了是否会影响到发明申请的授权。
最重要的是,如果发明技术在授权之前的公布阶段被人使用了,可以通过实用新型专利权进行维权,要求侵权方承担赔偿责任,而不只是要求侵权方承担发明公开状态的技术使用费。
因此,建议如有可能,可在申请发明专利的同时申请一项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法》(2008年修正)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第四十一条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同日(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同一申请人在同日(指申请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已申请了另一专利;未作说明的,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的规定处理。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当公告申请人已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时申请了发明专利的说明。
发明专利申请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声明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申请人声明放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并在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时一并公告申请人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声明。申请人不同意放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驳回该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视为撤回该发明专利申请。
实用新型专利权自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之日起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