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的过程中对商标的底稿审查是非常严格的,我们经常会遇到商标注册稿是交黑白的还是彩色的纠结,那么久跟随今天的案例,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甲公司是一家经营陶瓷的有限责任公司,由石某与姚某共同创办。2015年8月10日,石某在开车期间突然想到“浪×沙”的商标名字。与姚某商量后,石某安排设计部设计了一个彩色的企业LOGO。在将LOGO提交商标注册时,石某与姚某存在不同的意见。石某认为,彩色的LOGO好看,应该以彩色的LOGO提交注册。姚某认为,注册商标不能指定颜色,指定颜色后,必须使用注册时指定的颜色,不可更改,非常不灵活;如果以黑白稿注册商标,使用时可以任意套用颜色。
请问:姚某的说法正确吗?
本案主要涉及的是商标注册申请时提交的商标样稿应是彩色还是黑白的问题。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相关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这里的“商标注册事项”包括商标的颜色。
也就是说,彩色商标取得注册之后,任何时候都必须和商标注册证上标明的颜色组合完全一致。而黑白、未指定颜色的商标,在使用中则不受此限,在实际使用中可以采用任意颜色。因此,对于商标注册申请人而言,黑白商标的使用权能更加广泛,注册人可以任意组合各种颜色加以使用,但需注意采用彩色的商标与注册黑白商标只能是黑白与彩色之分,没有其他任何实质性区别。
因此,本案中,姚某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
在我国的商标注册主体中,选择注册黑白商标的占大多数,但在注册时,仍需注意以下方面:
(1)如果商标本身的设计过于简单,以黑白色申请有可能会被驳回,这种情况下以彩色申请可以增加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2)产品特性需要,如涂料、彩色画笔等,通过彩色商标的展现更符合产品特性和形成品牌效应的,更适用于彩色商标。
(3)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彩色商标,那么在提交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时,一定要作出声明,声明自己注册的是彩色商标,这个声明是必须的,否则,即使递交的商标图样是彩色的,商标局也不会就彩色商标进行审查,也就意味着注册的仍是普通黑白商标。
(4)商标注册无论选择黑白还是彩色,商标注册人应该根据本商标的具体情形进行全面的分析后再确定颜色,不要盲目选择特定颜色。
《商标法》(2019年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十三条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报。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1份;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商标图样应当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并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提交的商标图样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描述,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对声音商标行描述,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使用管理规则。
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