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公司为了提升自己的品牌形象,都会设计一款符合自己服务或者产品的LOGO,有时候会外包给广告公司来做,但是后期很可能就遇见了广告公司所制作的LOGO不能申请商标的情形,那么这时候应该怎么办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下下面的情景案例寻求下解决方法。
张某与刘某是大学同学,两人于2017年3月共同创办一家化妆品公司。为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张某在网络上找到某广告公司设计了一个企业LOGO。2017年5月,化妆品公司与广告公司签订一份《LOGO设计合同》,双方对LOGO是否需要申请商标注册没有做约定。2017年8月,广告公司按约定向张某交付LOGO作品,张某与刘某对LOGO的图案设计十分满意,于是按约定向广告公司支付余款并获得LOGO的设计稿源文件。2018年9月,张某在申请商标注册时被商标公司告知该LOGO无法申请注册商标,被驳回的可能性很大。于是,张某要求广告公司重新修改LOGO,并要求其保证设计出来的LOGO能成功注册商标。但是,张某的要求遭到广告公司的拒绝。请问:张某可以要求广告公司重新设计LOGO吗?
本案涉及的是委托广告公司设计LOGO,但双方在设计合同中对LOGO能否申请商标注册没有做约定,现设计的LOGO无法申请商标,可否要求广告公司重新设计的问题。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本案中,对于广告公司设计的LOGO是否需要获得商标注册这一条件的约定,属于张某对广告公司在设计LOGO时的要求或条件,需要事先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因为广告设计行业中并没有保证设计的LOGO需符合商标申请注册条件的交易习惯,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双方可协商解决,但如果广告公司拒绝重新设计的交易习惯,其行为并不构成违约。也就是说,张某不能因为广告公司拒绝重新设计LOGO而追究其违约责任。
目前大部分提供LOGO设计的公司都是一般的平面设计公司,他们并不一定清楚和了解商标注册的条件。因此,如果需要委托一家设计公司设计LOGO,并希望此设计能成功注册商标的话,建议如下:
(1)在签订设计合同时,必须与设计公司明确约定其设计的LOGO需用于商标注册,并明确在申请商标注册过程中对LOGO设计进行调整等后续事宜。以上内容都必须明确体现在合同中。
(2)在与设计公司沟通时,要求其注意以下事项:在设计LOGO前,必须事前做好商标查询和检索;设计过程中,最好设计多套方案以备用;设计定稿前,再次进行商标查询和检索,检查设计稿件中是否有与在先注册商标构成近似或类同的。将LOGO设计工作与商标查询、检索工作紧密配合,才能提升设计出的LOGO申请商标注册的通过率。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